言不尽意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378页(750字)
指语言不能完全表达思想。
最早由庄子提出:“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
书虽贵之,我犹不足贵也,为其贵非其贵也。故视而可见者,形与色也;听而可闻者,名与声也。
悲夫,世人以形色名声足以得彼之情!夫形色名声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世岂识之哉!”(《庄子·天道》)在轮扁斫轮的寓言中,也说有些精微之意,“口不能言”。这是对言辞和意念关系的一种见解,认为言辞不能完全表达意念,即语言不能很好地表达思想。
庄子的“意”指的是“道”,即“意之所随者”。庄子认为言只能表达“形色名声”这些事物迹象,而不能表达“意之所随”的“道”。
事物精微之处,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王弼继承庄子的思想,对“言不尽意”也有发挥:“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
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其基本观点也是主张“言不尽意”,认为“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进而主张“得象忘言”,“得意忘象”。即要真能得意,就不能执着于言,而要忘言。
庄子和王弼这些观点对后代文学理论产生极深影响。陆机《文赋》、刘勰《文心雕龙》、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刘知己《史通·叙事》等都引用庄子“言不尽意”的观点来说明事物精义难以言传,说明创作规律难以言传。
要准确地用语言完满地表达思想确实不易。言不尽意说指出语言和表达思想的矛盾,强调必须尽力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有其积极意义。但人们通过语言最终还是可以准确地表达思想的,以“言不尽意”否定语言的表达作用是不正确的。“言不尽意”启示文艺创作追求言外之意,对于促进形象思维和艺术创作是有积极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