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古法,罔袭其辞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561页(934字)
明李梦阳对何景明批评自己拟古主张所作的辨解。
见李梦阳《驳何氏论文书》:“古之工,如倕,如班,堂非不殊,户非同也,至其为方也,园也,弗能舍规矩。何也?规矩者,法也。仆之尺尺而寸寸之者,固法也。假令仆窃古之意,盗古形,剪截古辞以为文,谓之影子诚可。
若以我之情,述今之事,尺寸古法,罔袭其辞,犹班园倕之园,倕方班之方,而倕之木,非班之木也。此奚不可也?”其中心意思是说他尺寸的是古法,也就是“规矩”,并不是抄袭古辞为文。
他认为自己以自己之情,述今之事,而按古法的规矩作文,是完全可以的。他并没有窃古意,盗古形,剪裁古诗为文,因此是不能叫做古人影子的。
他举出古代能工巧匠倕和班二人为例,说他们虽然堂户不同,使用木材不同,但其作工的方园规矩是相同的。
而这个方园规矩是不可舍弃的,“子试筑一堂,开一户,措规矩而能之乎?”李梦阳还把“法”作为“物之自则”,说:“今人法式古人,非法式古人也,实物之自则也。”即认为他法古,是遵从事物自然存在的法则。李梦阳这些关于“法”的说明有其正确的一面,因为“矩”和“法”确是客观存在的,进行任何生产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法则行事,文艺创作也不例外,“矩”和“法”是不可舍的。
而且如果能真正总结出古代诗文创作的法则并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对文学创作来说确实具有重要意义,确实也就会避免出现“古人影子”的现象。但是,第一,从李梦阳所谓古法的具体主张来看,他所谓古法说到底仍然主要是一些格调、形式方面的具体技法,如所谓“开阖照应,倒插顿挫”,或者“前疏后密”,“翕辟顿挫”等表现手法,他把这些形式法则作为诗文创作的根本法则去效法,无疑是极为片面,是不正确的。这样的尺寸古法,尽管不是罔袭其辞,也仍然不免象“古人影子”。第二,他所谓尺寸古法,又是要求创作象学习书法临帖那样尺寸摸拟:“夫文与字一也产今人摸拟古帖,即大拟不嫌,反曰能书。何独至于文而欲自立一门户邪?”这样尺寸古法,就是要越“似”越“好”,不能有所创造的。固守陈法,拘古不化,没有自己的创新,没有自己的面目,写出的东西怎么能不是“古人影子”。可见,不管李梦阳如何辨解,“尺寸古法,罔袭其辞”也仍然还是一种墨守陈规,亦步亦趋,缺少独创性的拟古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