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仆

书籍:社会主义名词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19:15:1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西人民出版社《社会主义名词词典》第319页(398字)

与社会主人相对而言,不享有特权、不谋取私利、为人民服务的无产阶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认为,无产阶级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该是社会的公仆,而不应该是社会的主人。他把公社对国家公职人员实行选举制和只付给与工人同样工资的两项措施,看作是“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的正确办法。

(参见《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5页)无产阶级国家与剥削阶级国家的性质根本不同。

剥削阶级国家都是自居于社会之上并日益与社会脱离的力量,国家官吏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

无产阶级国家是为人民服务的机关,一切国家工作人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都是社会的公仆。无产阶级在执掌政权以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永远保持社会公仆的本质,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为社会谋福利,而不应该图特权,谋私利,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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