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书籍:社会主义名词词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19:16: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西人民出版社《社会主义名词词典》第325页(672字)

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在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以后,按照劳动者提供给社会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深刻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的历史必然性及其基本内容。斯大林第一次把“各尽所能”与“按劳分配”联系起来,明确了这一原则。(参见《斯大林选集》下卷第308页)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根本否定了几千年来剥削阶级的分配制度,是一个巨大进步。

实行按劳分配同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们的觉悟程度是相适应的,对于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都具有重大作用。但是,以劳动量作为分配消费品的唯一尺度,这在形式上是平等的,在实际上是不平等的。由于不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有强有弱,抚养家庭人口有多有少,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这种弊病,在社会主义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生产力的发展还没有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三大差别还存在,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思想影响和习惯势力还没有肃清,劳动还没有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只能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而不能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必须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指导,要坚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倡共产主义劳动态度,以充分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参〕资产阶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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