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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宋词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5 23:03:5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宋词大辞典》第728页(373字)

乐音的音高标准;乐音的有关法则或规律。

宋词音乐亦用之。㈠、作为音高的标准,与弦的长度有密切关系。《国语·周语下》乐官伶州鸠论律:“律所以立均出度也。”“立均”,确定音阶首音的律高;“出度”,提出律的长度标准。历代律尺的不同,和“黄钟律”音高标准的变动有密切关系,宋代律制比唐代低二律。㈡、作为音高标准,引申为表示音高的标准器(即正律器)的名词,如管律、钟律、弦律、笛律、竽律。

古代多以管律为准,如张炎的《词源》,因此律多指“律管”。㈢、作为乐音的有关法则、规律来讲,又有“生律法”或“律制”的意思。

不同的生律法产生不同的律制,如“三分损益法”所产生的律制等。㈣、还可以引申作“半音”。十二律即十二个半音,高二律或低三律,即高二个半音或低三个半音。㈤、狭义的“律”专指“六律”。

参见〔十二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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