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的代表大会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0:53: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80页(425字)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是团的各级领导机关。

为了保证团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团中央对各级团代表大会的届期、职权、规模(包括代表名额、构成和产生办法),各级团的委员会的组成,以及召开团代表大会的报批程序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团的代表大会应按照团章的规定,定期召开。

团章规定,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其职权是: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修改团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其职权是: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选举同级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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