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的基层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94页(749字)
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包括团的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委员会。
团章规定、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团员在5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团员在30人以上的单位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团员在20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
如果工作需要,团员在100人以上的单位也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直接建立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成若干个小组。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团的基层组织的任务是:(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教育团员和青年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风尚。(4)教育和带领青年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及国内外敌人的破坏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5)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6)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