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委干部编制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04: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14页(778字)

团的各级委员会干部数额的规定。

团中央组织部,参照建国以来中央下达地方各级团委的编制数,发了(80)团组字第6号文件(《关于各级团委编制的参考意见》),对于各级团委的编制,提出如下意见:(1)地方各级团委编制,①团省委、自治区团委一般40至70人,省、自治区青联3至5人,人口在4000万以上的特大省,应酌情增加编制。②团地委一般9至11人,人口在600万以上的特大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应酌情增加编制。③团县委一般7至9人,人口在70万以上的特大县和少数民族地区,应酌情增加编制。④县辖区团委一般1-2人。⑤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团委一般应配团的专职干部至1-2人。⑥中央直辖市团委100-120人。市青联8至10人。市区团委一般15-20人,郊区团委一般7至9人。⑦省辖市团委,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市,一般60至80人,市青联6至8人;人口在100万至200万的市,一般45至60人,市青联5至7人;人口在50至100万的市,一般30至50人,市青联3至5人;人口在50万以下的市一般15至30人,市青联2至3人;市区团委一般5至12人。

⑧地辖市团委,按城市人口多少,参照省辖市团委编制确定。(2)工矿、财贸、农牧林场、机关、学校、科研、文教、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团委编制:①工矿企业和基本建设,以及财贸、农牧林场、机关、科研、文化、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凡青年在300人以下设团委的单位,应配团的青职干部1人,300人以上的应酌情增加编制。②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团委编制应按照教育部和团中央已作出的决定执行,即:大专院校凡在校学生4000人以下的,配团的专职干部3至7人;4000人以上的酌情增加编制;系团总支应配团的专职干部1人。

城市和县、镇完全中学,应配团的专职干部1人;规模较小的中学,可以配备兼职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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