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20:2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89页(325字)

又称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如签订合同、委托代理、公民立遗嘱等,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其基本特征是:(1)必须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法律事实。(2)必须能够引起行为人预期的法律结果。(3)法律行为必须是合法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最常见的分类有: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等。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成立,应当具备三个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即必须具有一般和特别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即意思与表示完全一致);(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即传统民法中所称不得有背于善良风俗和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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