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所有权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20:2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90页(666字)

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种权利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是由财产所有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的,它是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之一。财产所有权是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组成。

主体即指参与所有权关系,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客体即指物,它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货币、资金等;内容则指所有权的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和政策,所有权分为:国家财产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财产所有权;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共有财产所有权。

国家财产所有权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它的唯一的和统一的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是在一般情况下,这个主体并不直接占有、使用和处分其所有财产,而是通过授权国家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来行使这些权利。

集体财产所有权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它的主体是各个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而不是参加这些组织的任何个人。

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是指公民个人依法对其所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个人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公民可以利用个人财产进行合法的买卖、借贷等民事行为,也可以用以从事法律规定的、有益于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它社会事业。共有财产所有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对同一项财产所共同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是通过对侵犯财产所有权进行追究民事责任的方法来实现。主要的方法有:确认财产所有权、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这些方法均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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