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22: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97页(417字)

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所谓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这些因素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涉及外国时的民事法律关系。此种关系是在进行对外贸易以及在本国人和外国人交往的过程中产生的。国际私法的渊源是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二者互相联系,相辅相成。

国际私法所调整的问题包括:外国人在本国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所有权关系;对外贸易的买卖、运输、结算、保险等关系;一般涉外债务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和继承关系;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和着作权的国际保护;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和仲裁;司法文书的送达和传递;外国法院判决或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国际私法的作用在于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关系,正确解决在内、外国的不同法律中,应当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因此,它是关于民法的法律适用法,而不是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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