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与具体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23:3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201页(407字)
辩证逻辑的范畴。
抽象是在思想中抽取事物的本质属性,舍弃非本质属性。具体则有两种涵义:在感性认识中的具体,指对客观对象整体的各种外在属性的形象反映,它通过感觉、知觉、表象等形式。在理性认识中的具体,指诸多抽象规定的辩证的综合,是指对事物的对立统一的揭示。
认识来源实践,没有具体事物,就不可能有对具体事物的抽象,脱离客观具体事物的抽象是空洞的。
从具体事物出发,运用抽象思维能力,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对具体事物进行科学的抽象和概括工作,才能获得科学的认识。抽象与具体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是不可分割的。人们的认识总是从客观的具体事物出发,凭籍着抽象、概括的方法,由具体的事物上升到科学概念、范畴、规律,进而把握事物的本质。一方面,具体是科学抽象的基础,没有具体就无所谓抽象;另一方面,根据事物和认识发展的规律,要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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