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改良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42: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272页(802字)

指在不触动现存社会根本制度的条件下对社会具体制度所进行的改革。

社会改良是人类社会前进运动的一种形式。如同一切事物的运动和变化都采取量变和质变、渐变和激变两种形式一样,社会运动也有社会改良和社会革命两种形式。社会改良并不排斥社会革命。在社会革命前,社会改良往往是走向革命的一个步骤,是革命的准备、预兆和先声;在社会革命中,社会改良又往往是革命的一种补充和“辅助手段”(参见《列宁全集》第23卷第217页);在某一次革命胜利后,社会改良还往往是革命的一种必要的、合理的”喘息时机”(参见《列宁全集》第33卷第93页)。

在社会发展中,虽然社会改良所引起的不是社会全局的、迅速的、质的飞跃,而是社会局部的、缓慢的、微小的前进,但它毕竟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因此,克思主义并不拒绝一定条件下的社会改良,而把正确利用社会改良来为无产阶级革命的总目标服务,当作无产阶级政党的一项重要的领导艺术。

社会改良是在保持现存社会基本制度的条件下进行的,它与社会革命具有质的区别。正如列宁所说:“改革的概念,无疑是同革命的概念相对立的;忘记这个对立,忘记划分两种概念的界限,就会经常在一切历史问题的推断上犯最严重的错误。但是,这个对立不是绝对的,这个界限不是一条死的界限,而是一条活的、可变动的界限,要善于在每一个具体场合确定这个界限。”(《列宁全集》第17卷第97-98页)。一般说来,社会改良是需要的,;马克思主义并不一般地反对改良,但是反对用改良来取代革命的改良主义。无产阶级获得政权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后,无产阶级政党自觉地依靠人民群众来进行社会改良,这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一种基本方式。

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具体制度的改革,就是这种社会改良。这种社会改良,与剥削制度下统治阶级被迫进行的社会改良,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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