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群体

书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6 01:43:5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276页(791字)

指社会生活中通过一定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结合起来的,大小不等,亲疏不一的人群。

由于社会群体极为复杂,社会学家难以得到一个公认的定义,不同的学者强调的问题各不相同;有的强调“具有一致的活动”,有的强调“是一个整合的社会结构”,有的强调“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朝向一个共同的目标”,有的强调“创造和维持群体的功能的关系”。唯一共同的地方是承认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人。人必须生活在社会群体之中。群体生活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

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以及为了满足其它各种需要,自然形成或者是人为地组成了各种社会群体。自然形式的社会群体组织性转低,由血缘关系而形成的家族、由地缘关系而形成的邻里,都是自然形成的。人为组成的社会群体有较高的组织性,明显地体现着人类追求的目标,人们塑造并充分发挥着它的功能。各种社会群体都有特定功能,没有功能的群体是不可能存在的。社会群体(帕森斯认为)有四种现象:(1)、适应环境,即对外的手段。

(2)、达到目标,即对外的目的。

(3)、联合成员、即对内的目的。(4)、维持潜在的面貌,即对内的手段。

这四种功能具有不能互相代替的独立性,但相互之间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具体功能。社会群体具有如下主要特征:(1)、有一定的组织结构。群体成员至少有两个,彼此结成或平行的或分等的各种关系。(2)、有一定的行为规范。这种规范可以是明文规定的,也可以是待定俗成的,它保证群体有秩序地、协调地展开活动。

(3)、有分工和协作。这是社会群体最主要和最普遍的现象,社会越发达,分工越复杂,协作越广泛。(4)、成员间相互依赖。成员间在心理上和活动上相互影响,一部分的变化会引起其他部分的变化。

(5)、成员有归属感和认同感。(6)、时间上具有一定的持续性。

社会学家给社会群体进行过不少分类,难以有统一的标准,很难说哪一种分类更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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