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劳动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18:13: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79页(317字)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生产商品的劳动所具有的私人性质。
与社会劳动相对。由于每个商品生产者都是生产资料的私有者,劳动又是他个人的私事,劳动的成果也归他自己所有。每个人的劳动,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在社会中实现其价值,即转化为社会劳动。私人劳动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前者反映为产品必须对别人有用,后者反映为产品具有共同的价值实体。这体现了与社会劳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