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服务活动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19:43:1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414页(416字)

带有共产主义因素的为广大群众服务的一种活动形式。

1979年初在上海一些企业团组织中首先兴起。1981年4月,共青团中央推广了上海团市委组织开展这项活动的经验,使义务服务活动迅速遍及全国。成千上万的青年服务队、学雷锋小组、包产服务小组等,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开办“为民服务一条街”、“利民服务集市”、“义务服务日”等,为群众做好事,送温暖,助人为乐,排忧解难。

服务的项目,一般有家具和家用电器修理、理发、医疗、裁剪缝纫、服务咨询、知识咨询、法律咨询等。

服务中不收劳务费,有些需用材料的项目只收取材料费。这一活动开展的初始阶段,多为青年人所参加。

后来随着这一活动的发展和深化,已打破了这一界限,许多年岁已高的干部、专家、教授及知名人士也都参加了这一活动。开展义务服务活动,倡导了共产主义道德,冲击了“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对于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起到了良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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