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34: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009页(309字)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事实上和法律上为论证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是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与控诉相对称。目的是便于法院在审判中能从正反两个方面全面客观地了解案情,查明事实真相,作出正确合法的判决或裁定。辩护起源于罗共和制后半期,并出现了称作保护人的辩护人。

中国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辩护权从侦查开始的全过程都可以行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在法庭审理阶段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辩护人有以下3种:(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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