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制度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39:3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027页(271字)
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或者非职业审判员为陪审官或者陪审员,参加审判刑事、民事等案件的制度。
陪审制度起源于奴隶制国家雅典、罗马,为中世纪欧洲少数封建国家所继承,盛行于资本主义社会。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的审判组织,曾建立过陪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制度。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陪审制,都只适用于少数罪行较重的案件,绝大多数第一审刑事案件是按简易程序由法官单独审理。
中国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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