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41: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033页(420字)
商鞅是法家着名代表人物,地主阶级政治家,卫国人。公元前361年到秦国,受秦孝公信用,公元前359年(一说为前356年)任左庶长。他为了确立和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打击奴隶主旧贵族势力,决定实行变法。
主要内容是废除世卿世禄制,宗室无军功者不能列入宗室属籍,人民按军功大小获得爵位,按爵位品级占有田宅和奴隶;奖励耕织,鼓励开荒,凡努力生产者,免除劳役赋税,反之则罚做官奴;实行编户制,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实行连坐法,规定成年男子必须分居,否则赋税加倍。
公元前350年,秦都自栎阳迁至咸阳,商鞅再次变法。主要内容是推行县制,合并全国乡村城镇为31县,由国君设县令、函;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颁布标准的度量衡;制订《秦律》等。两次变法使秦国的封建制度得以巩固和发展,成为当时最先进最富强的国家,为以后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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