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241页(183字)
旧时议婚,若女方同意,则男方再去求婚时必须携带礼物,这叫“下茶”。
下茶分三个阶段:先下小茶,次下大茶,最后下定茶。《宛署杂记·民风一》:“庶民家男女年命合婚,得吉即往相视,留一物示意,簪花、戒指、巾帕之类。次行小茶礼,物止羹果,数用四或六,甚至十六,数随家丰俭。大茶,别加衣服,勋戚富贵家金珠、玉石,有费百千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