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247页(207字)
官名,“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亦称“提点刑狱”。
宋初设于各路。《宋史·职官七》载其职责云:“掌察所部之狱讼而平其曲直,所至审问囚徒,详覆案牍,凡禁系淹延而不决,盗窃逋窜而不获,皆劾以闻,及举刺官吏之事。”相当于后来的司法兼监察官,职责颇重。
金代设提使使,时代有提刑按察使。但小说中所谓的“提刑”、“提点刑狱”,并非文职,“比军卫有司不同”,实际上是锦衣卫的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