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出版社《音韵学辞典》第321页(184字)
音韵学术语。
指形声字表示声音的部分,即形声字的声符。如“红”“江”“虹”等主谐字都是“工”。
主谐字的“谐”指谐声,是对汉字造字方法的分析,属于文字学的范畴。真正用于音韵学领域是现代学者沈兼士,沈氏《广韵声系编辑旨趣》说:“今据此书(按:指《广韵》),取其主谐字为纲。”《广韵声系》正是把韵书改成按主谐字排列的一种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