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587页(204字)
《汉书·公孙弘传》:“擅杀生之柄,通壅塞之涂,权轻重之数,论得失之道,使远近情伪必见于上,谓之术。”柄:权力。能够执掌生杀大权,善于疏通壅塞的蔽政与言路,足以权衡轻重缓急,懂得如何为得,如何为失,使得朝廷内外的真的、假的情况都能反映给皇上,这就叫做治国之术。
“杀生之柄”略同于“生杀予夺之权”。《汉书·游侠传》:“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柄,其罪已不容于诛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