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价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02:2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205页(469字)
又称商品削价或削价处理。
在正常商品价格不变情况下,对有问题的商品实行一次性减价销售的价格。是企业经营的商品由于存放时间较长,内质发生变化,有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商品局部损坏,有的因商品质量次、价格高、无销路,或式样陈旧、过时滞销,等等,这些商品如果按原价销售不出去,故需将原价降低出售,使商品质价相符,便于推销。
各种商品削价处理的权限按照上级规定办理。在手续上,凡是本单位经营的商品如发现变质(在允许限度内)、残损,需要削价出售者,由负责保管或者经营商品的人员,将变质情况和数量向单位领导汇报,然后由本单位组织会计、物价、业务保管等有关同志现场检查,通过会办提出削价意见。
属于本单位权限内,由领导研究批准,属于上级权限范围内的,需分别上报批核。
削价出售的商品,也要实行按质论价。
应当本着既保护消费者利益、又能让商品卖得出去、并且尽可能减少企业经济损失的原则,给这些商品规定合理的削价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