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收购价格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21:3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350页(458字)
是国营林业企业在三边(公路边、大河边、森林铁道边)收购农民生产的木材的价格,或者说是农民向国家出售木材的价格。
从1973年开始,收购价格实行了“固定基价加里程运价”的计价方法。在这之前实行的是“固定林价加采运成本”的作价方法。
固定基价指木材标准品固定价(林价、采制工资、生产管理费用)和1.5~2公里的运价。运费,即扣减起点运输里程后运至收购点的费用,是分价区计算的,即划区定价,每隔1.5公里划一个价区,每个价区取中间里程计算运价,再加上固定基价,就是这个林区的收购价格。
近年来,有的地区收购价格计算方式已经有所改变。
确定木材收购价格,一定要注意处理好木材与其他农产品比价关系,特别是木材与毛竹、茶叶、茶油、桐油、笋干等产品的比价关系,因为这些产品都是在条件相同或近似的土地上生产出来的。
应当使木材收购价格的变动幅度与其它农产品收购价格变动幅度保持大体一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