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354页(228字)
不问销售对象,只按每批销售数量和金额的大小来确定价格高低的一种作价办法。
即凡一次购买某种商品达到批发起点的,按批发价格销售,并随购买数量(金额)的增加,相应降低批发价格。资本主义国家和旧中国的批发交易一般实行批量作价。
我国解放初期的批发交易也实行批量作价,在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按批量分别作价的办法逐步改为按销售对象分别作价的办法。随着商业批发体制的改革,批发作价的办法已逐步改为按批量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