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360页(261字)
同一专业系统的物资供销企业之间调拨物资的内部结算价格。
我国目前在中央和省属物资企业之间的物资调拨作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1)按出厂价顺加管理费用,再加进货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调拨价格=(出厂价+进货费用)×(1+供应价格中应计的管理费率×1/3)
(2)按供应价倒扣综合费用(管理费用和进货费用的合计数)。
其计算公式为:调拨价格=供应价-供应价格中应计的定额综合费用×
或:调拨价格=供应价×(1-倒扣综合费用率)省内各物资供销企业之间的调拨作价办法,由各省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