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524页(205字)
产品所有者将产品交给另一方使用,按规定条件收取租金。
为消费者信用的一种形式。租赁本身是一种契约性协议。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出租人,出租人只是把产品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
出租人出租产品时,需与承租人签定租赁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租赁期限,租金金额,及交付日期,保险费、纳税和修理的责任,以及对产品使用的限制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