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运价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2:03:0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642页(513字)
由地方物价部门和地方主管部门管理的交通运输价格。
它仅适用于某一地区或某一线路。如地方公路、小型路的运输价格,内河支流的航运价格等。
地方运价的产生是因我国土地辽阔,地域情况复杂,交通运输线路遍布全国各地,且还在不断发展完善,不可能完全由中央部门集中掌握,而只能是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由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之间进行合理分工,制定好各种运输方式、各条运输线路上的交通运输价格。
各种主要交通运输方式运价的确定一般分两种情况:①中央制定运输价格规则,各种具体运价细则由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根据规则精神来确定。
例如目前的公路汽车运价就是由地方制定和主管的。②同一运输中的中央定价和地方定价相结合。
首先是中央对全国主要营业性线路进行集中管理,如铁路、水路运输的主要干线,并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的运输规则。而在此以外的各支线、支流则由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及主管部门,根据中央颁布的运价规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的运价规则及实施细则。
这也是产生各地区运价规则和同一运输方式中具体运价的确定不完全相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