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执仗
书籍:新编成语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30 02:25:21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新编成语词典》第495页(450字)
[结构] 并列式。
[释义] 点着火把,拿着武器。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干坏事。执:拿。仗:武器。
[出处] 元·无名氏《盆儿鬼》二折:“何曾明火执仗,无非赤手求财。”
[功能、例句] ①作主谓短语的谓语。
明·施耐庵《水浒传》一〇四回:“今日见他每(们)明火执仗,又不知他每备细,都闭着门,那里有一个敢来阻拦。”②作状语。
明·吴承恩《西游记》八四回:“听说行者有许多银子,他就着几个溜出去,伙了二十多个贼,明火执仗的来打劫马贩子。”
[附条] “明火执杖”。莫孝川《门·关·山》。
[同义] 明目张胆 肆无忌惮 无法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