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34:5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231页(333字)
使用集体土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经依法申请、审查、批准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以一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卡,依法登记、确定权属,并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布,土地管理机关填发,证书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监制。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使用者名称及地址;图号与地号;土地类别、用途与等级;用地面积,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共有使用权面积与分摊面积;土地坐落,并有变更记事栏和附图。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和填发机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共同盖章生效,所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