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证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35:1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231页(277字)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单位依法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凭证。
经依法申请、审查、批准的土地所有权,应以一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卡,依法登记、确定权属,并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写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书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布,土地管理机关填发,证书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监制。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所有者的名称及地址;图号、地号;土地总面积和地类面积;土地四至,并有变更记事栏和附图。集体土地所有证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和填发机关(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共同盖章生效,所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