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用地布置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54:0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325页(429字)
对卫生、经济、文体、商业饮食服务、行政管理及其他公共设施等用地进行的布局安排。
公共建筑分为城市级、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三级。市级公共建筑用地由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居住区级公共建筑一般宜相对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区中心。也可采取沿街和成片集中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布置,或利用地下空间和地形将居住区中心与道路交通设施组成综合体,既可节约用地,又能方便居民使用。
还可采取商店住宅、综合商场、联合商场以及居住综合体及居住综合区的方式布置公共建筑以节约用地。对于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区级公共建筑,如菜场、粮店、煤店、杂货店、理发店、中小学、托幼设施、卫生站、房管所、居委会、青少年活动站、服务站、食堂、自行车存放处、老年退休活动室等,一般要分散布置,服务网点设置要合理适当。同时要注意尽量利用空地,或采用与绿地、住宅相结合的方式布置,或利用住宅山墙等方式节约用地。对于占地较大的中小学、锅炉房等,宜布置在居住区的独立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