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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6:34:0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509页(409字)

担负社会治安、保卫职能的专门机关。

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专政工具之一。在资本主义国家通常称警察局,也有的称公安局。

我国公安机关是保护人民,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人的有力工具,是执行法律的专门机关之一。国务院设公安部,领导全国的公安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公安厅(局),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不设区的市设公安局。县、自治县、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在辖区内的镇、街道、交通沿线和社会情况比较复杂的农村,以及边沿地区设立公安派出所。

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治安、保卫、侦查,即对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预审和执行逮捕;担负社会治安管理、国防治安管理、交通治安管理工作;担负同治安灾害作斗争和预防犯罪的工作;领导机关、厂矿、企业、事业和其他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管理人民消防和人民防空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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