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516页(239字)
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二审,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都是终审。终审时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终审判决死刑的,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