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调节税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01:5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06页(349字)

进口关税的一种附加税。

设此税种目的是调节进口秩序,故名调节税。此税自1985年7月16日由海关开征,于1992年4月1日后取消。1985年时,有些单位曾用大量外汇盲目进口一些国内外差价大的商品,冲击了国内一些刚刚起步的工业,为了扭转这一状况,国务院对小汽车等14个税号的商品,在征收进口关税正税的基础上加收进口调节税。之后,国家又根据产业政策和市场行情作过一些调整。

开征此税以后,对国内有关商品的生产情况和盲目进口的情况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为了促进对外贸易的正常发展,并有利于促进我国产品在国际竞争中提高质量,更好地走向国际市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于1992年4月1日取消进口调节税,对少数确系保护的工业产品采取适当调高关税税率的方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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