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993年环保基本制度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55页(181字)

日本于1993年11月19日公布《环境基本法》,共3章46条。其中第1章总则中规定,本法的目的是在环境保全方面规定的基本理念,并且明确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企业者以及国民的责任,规定作为环境保全基本对策的事项,从而综合且有计划地推进环境保全对策,以有助于确保现在以及将来国民健康、文化的生活,为人类的福利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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