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定价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07:1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17页(278字)
亦称国家定价。
由各级政府(县以上)及其所属物价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方针政策、统一计划、统一的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制定并管理的价格。国家统一定价不是“全国一价”,它不排斥各地保持合理地区差价,而且价格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必须根据国家的经济任务,以及各个时期生产和市场的状况和劳动生产率的状况适当加以调整,但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国家统一定价的范围是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紧缺商品的价格和劳务收费,或需要由国家垄断的某些部门、行业的价格。这对稳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具有重要作用。
上一篇:国家外汇储备
下一篇: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