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有偿占用制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08:5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20页(441字)
固定资产无偿占用制的对称。
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使用国家拨给的固定资产,要向国家缴纳固定资产税的制度。固定资产税按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征收,对不同的行业规定不同的税率。对企业逾期不作处理的多余固定资产要加倍增税。实行固定资产有偿占用制,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核算。
由于企业对所占用的固定资产要付费,就可以推动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管理和充分利用,提高固定资金的利用效果,从而增加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的数量,增强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和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如果企业占用的固定资产越多,管理不科学,利用不充分,企业的利润就会减少,这对企业发展生产和改善职工生活都不利。
因此,实行固定资产有偿占用制,可以把企业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同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结合起来,同企业的物质利益联系起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充分利用占有的固定资产,积极主动调出或处理对本企业无用的闲置机器和设备,充分发展固定资产在生产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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