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管物资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33: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72页(434字)
亦称“二类物资”。
在我国传统物资管理体制下,由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平衡分配的重要物资。一般属于一个部门需要的重要专用原材料、中间产品、专用设备等。
它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程度,仅次于统配物资。
部管物资由中央各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平衡和分配,并按照分配计划组织销售。“一五”时期,部管物资包括中央国营企业和地方国营企业的产品,部分大型公私合营企业的产品,私营企业中由国家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产品,以及由国家组织进口的物资。部管物资实行直接计划,由中央工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计划向各部门、各地区下达物资分配指标,并组织供需双方企业签订供货合同,按合同供货。1958年,大批中央企业下放给省、市、自治区管理,部管物资一度实行了“地区平衡、差额调拨”的办法。1959年部管物资减少为218种,1963年又恢复为260种。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随着生产资料市场的逐步形成,部管物资的品种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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