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2:33: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174页(406字)

中国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过程中,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把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后,在没收官僚资本、掌握国民经济命脉条件下,党和国家运用克思主义关于在一定条件下对资产阶级采取赎买政策的理论,根据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两重作用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在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并把对资本主义企业的改造和对资产阶级分子的改造结合起来进行。改造分两个步骤:第一步把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改造成为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第二步把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其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又经过初级形式(工业中采用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商业中采用经销、代销等办法)和高级形式(公私合营)两个阶段。在农业合作化高潮推动下,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1956年以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形式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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