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03:2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33页(297字)
少数民族在本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自治地方,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的事务。
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它们既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又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施,对于发挥各民族人民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实现民族平等,增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上一篇:民族文化
下一篇: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