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制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10:0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46页(429字)

“共和制”的对称。

一般是指以君主(国王、皇帝、大公、苏丹和沙皇等)为国家元首的剥削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列宁曾指出:“君主制是一人独裁的政权”(《列宁选集》第4卷第49页)。

现在多指君主全部或部分地掌管国家最高权力,并通过其军政官僚机构管理国家。君主制分为专制君主制和有限君主制。专制君主制又称专制制度或专制政体。在这种政体中,君主全部掌握国家权力,不受任何限制,其意志即为国家法律,国家为其所私有。有限君主制是君主的权力受到某种限制的一种政体,它又分为等级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等级君主制又称为等级代表君主制,是欧洲封建主和其他阶层妥协采取的一种政权形式。

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革命后未能建立自己独占统治而同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

形式上又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两种。君主制是剥削阶级特有的政权组织形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君主制日益减少,目前世界上保持君主制形式的有英国、荷兰、日本等二十多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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