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度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10:5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48页(484字)
中国古代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特点是国家组织与家族组织紧密结合,宗法等级与政治上的等级完全一致。由原始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到周代渐趋完备。
周王自称天子,在宗族上是最高家长,在政治上是全国的共主。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称为天下的大宗。
天子的其他儿子被分封为诸侯,对天子称为小宗,在本家族内称为大宗,职位由嫡长子继承。诸侯的其他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对诸侯是小宗,在本家族内为大宗,职位亦由嫡长子继承。
卿大夫的其他儿子被分封为士,其大宗、小宗关系同上。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
他们以贵族家长身份,成为统治集团首领,分别掌握本族的政治、经济、军事大权,负责本族祭祀,管理本族成员,代表贵族统治人民。从周天子到士,既是一套组织严密的国家机构,又是一个由血缘关系决定的等级森严的大宗族。春秋战国以后,地主阶级兴起,原来意义上的大宗、小宗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被破坏。封建地主阶级继承并改造了宗法制度,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度,用以维护封建统治。
这种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在我国有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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