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救助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25:2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85页(489字)
民事法律关系中不借助国家机关的强力,权利主体以自己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的合法行为。
通常是在情况紧迫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在一定的条件下赋予权利主体实施自力救助。行为不超过必要限度所造成的损害,行为人不负法律责任。
自力救助行为可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同刑法中针对犯罪所进行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概念基本相同。
自助行为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对他人的自由或财产加以拘束、扣押或毁损的行为。所谓紧急情况,即在来不及申请国家机关援助的情况下,如果不进行自助行为,自己的利益就要受到损害。
构成自助行为的要件:(1)必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它不同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后两者不限于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根据代理的原则,代理人也可适用自助行为的制度。(2)只能对义务人的自由或财产施以拘束、扣押或毁损。紧急避险没有这个限制。
(3)须情况急迫,来不及向国家机关申请援助。(4)事后应申请国家机关进行处理。(5)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如扣押财产即能达到保全债权的目的,就不应拘束债务人的自由,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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