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28: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94页(295字)

当一个面临死亡挣扎在难以忍受的肉体痛苦中的人要求“安乐地死去”时,他人出于道义考虑,用致死的手段剥夺其生命。

有的国家的法律规定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时,被认为是合法行为。根据日本的法律,构成安乐死的条件:(1)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看,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逼近死亡。(2)病人的痛苦达到目不认睹的程度。(3)安乐死行为必须专为减轻病人的死亡痛苦才得执行。(4)需要本人神志清楚的真诚委托或同意。(5)原则上必须由医师执行。

(6)执行的方法必须在伦理上是正当的。1976年在东京举行第一次安乐死国际会议。

美国有些州也通过安乐死法案。我国尚无这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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