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止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29:1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96页(254字)

发生某种无法克服和难以避免的特殊情况,使诉讼暂时停止。

诉讼中止的具体原因有:(1)当事人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2)当事人一方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4)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况。

诉讼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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