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32:5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06页(645字)
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份额的分配。
法定继承适用如下情况:(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赠人放弃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被继承人生前的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国继承法还规定,“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女婿赡养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分配的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遇有下列情况,可以不平均分配。(1)法定继承人中,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2)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继承人。(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靠被继承人扶养,或者是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对上述三种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可以多分。(4)法定继承人中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5)经协商同意,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已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继承,称为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条件:(1)被继承人的子女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必须生前享有继承权。
(4)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已亡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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