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33:1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07页(445字)
以物质的本身性质和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一定事实的物品和痕迹。
在刑事案件中常见的有犯罪工具,物质痕迹,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物,可供发现犯罪行为和查获犯罪人的其它物品。在民事案件中的物证,包括某些有争议的物品或受损害的物质痕迹等。
物证在广义上也包括书证,但不是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物证具有特定的属性。即:(1)物质性。(2)与被证明的情况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3)能够用以查明案件的真相。(4)依法定程序收集的并被纳入诉讼作为证据。
物证的特点决定收取和固定物证必须保持其原始形态特征。在提取物证时,必须详细证明发现的具体时间、地点、位置、外部特征、与该案件的关系等。
在不便和不能长期保存原始状态时,可以复制或拍照。一般物证随案移送到法院。
不能随案移送或不便移送的,法律规定应当在原地封存并防止其变形、变质,在案卷内注明移送物证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物证依法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对物证的评定要和其他证据综合进行,相互印证、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