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3:33:1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07页(385字)
亦称着作权。
即着作人依法对着述和创作等所享有的权利。主体是因创作成果而享有版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就自然人而言,不问年龄、资历、专业等条件都可以成为版权主体。
作为版权主体的自然人,既可以是个人(独着),也可以是集体(合着)。在合着中,如内容不能分别独立存在,整个集体即成为版权主体;如果各部分可以独立存在,各部分的着作人即成为该部分的版权主体。
就法人而言,作为版权主体的有编辑刊物的编辑出版单位等。版权的客体是表现创作活动的某种客观形式。
作者享有的版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前者包括发表权、署名权、维护作品完整权;后者是作者在他人依合同利用创作成果时所取得的报酬。
版权由作者终身享有。作者死后,人身权由作者家属或由作者遗嘱指定人加以保护;财产权可由继承人享有若干年。
版权受到侵犯时,作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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